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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村里来了巡回庭,鸟儿有了守护人

日期: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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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快来快来,法院把法庭搬到咱村里来了!”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灌南县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来到响水县陈家港镇立礼村。一大早,村委会会议室里就坐满了闻讯赶来的村民。一枚国徽、几张桌子、几把椅子,一个简单却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就这样“安”在了村民的家门口。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一起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各环节衔接紧密、规范有序。此次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旁听,也吸引了周边村民的热情参与。

经审理查明,2025年10月31日晚,被告人殷某某与邵某某等人共同商议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殷某某携带头灯,使用弹弓及钢珠等工具击打,邵某某等人负责捡拾被打下的鸟,共计猎捕鸟类17只,被响水县公安局现场查获上述鸟类死体。经鉴定,被查获的17只鸟类包括红角鸮1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乌鸫1只、山斑鸠1只、麻雀14只,均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案发后,被告人殷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与邵某某等人主动缴纳生态资源损失。

该案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殷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被告殷某某、邵某某等四人共同赔偿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19800元,用于响水县野生鸟类保护工作,并公开赔礼道歉。

为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灌河法庭邀请了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配合,共同给村民带来生动的鸟类保护专业课。

法庭干警与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专家,分别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门章节、本案涉及的红角鸮、乌鸫等鸟类的生态价值以及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给现场群众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灌河法庭的这场巡回审判走进乡村,通过以案释法有效震慑了非法狩猎行为,也带动村民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很荣幸能够参与并学习这样的科普宣传工作。”田楼镇小海村党总支书记、人大代表潘树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