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不仅剥夺资源,更剥夺人的希望。近年来,新型隐性腐败案件不断增多,急需实务部门精准识别、有效处理。但无论怎样翻新升级、隐性变异,万变不离其宗。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分析研判,提升思维能力,转为行动逻辑,才能有效推动办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实现高质效办理。
坚持宏观思维,做到心中有数。办理刑事案件,主要是查清证据和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方面,不断去伪存真、去粗存细,最后形成法律真实,无限接近客观真实。在证据和事实上,可以通过梳理用权树状图和证据对比表格,理清脉络,按图索骥,明确取证重点方向。证据必须达到一定的质和量,既要避免太过笼统,又要防止过度取证,做好证据取舍。
坚持底线思维,做到风险防范。在一对一的行受贿案件中,口供更是显得尤为重要。针对不认罪情况,同时要做好以客观证据为基础的准备工作,通过细节突破审查。充分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法宝,促使当事人认罪认罚。即使在相关言词证据缺失的情况下,从知情人和参与人角度,寻找替代方案及时固定。切记过度依赖口供,可以通过出示和解读在案书证方式,提升证据证明效力,为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辩证思维,做到客观全面。刑民交叉的案件最为复杂的原因,是有市场因素等介入,论证罪与非罪都有一定的空间。对于行为类型复杂的案件,比如出资入股类、商业机会类、入职获财类,精准识别行为性质。抓住核心标准“含权量”,全面分析行为性质,做出客观精准判断。同时既要证成,又要证伪。客观收集罪与非罪证据,研判证据的证明效力,做好补充完善工作。高度重视辩护意见,充分全面分析。
坚持法治思维,做到公正准确。犯罪认定的边界在不断扩大,但应在提升实质穿透力的前提下,恪守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则,案件质量才更能经得起各种检验。受贿犯罪从来不是权和钱的简单相加,必须查清权钱对价性、交易合理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排除合理怀疑,增强内心确信。法治思维更要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精准认定犯罪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