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检察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
日期:04-22
近年来,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围绕线索发现、救助措施、长期帮扶等方面强化外部联动,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救助质效。2023年以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4件,依法发放救助金152万元,其中,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4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5件。
靠前排查线索
变“关门等案”为“上门问案”
对内建立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机制,由相关部门将办案中发现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对外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常态化联络,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与区妇联率先在全市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以来,区妇联共向检察机关移送各类困难妇女线索11条。检法两院定期召开案件会商会,特别是针对出现被执行人履行不能导致申请执行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执行局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司法救助线索。2023年6月,新北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属地镇政府共同对15名被欠薪工人开展救助,案件息诉罢访。
深化综合帮扶
变“单一救助”为“多元帮扶”
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变“检察机关单环节救助”为“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联合救助”。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情形,积极协调党群组织及时开展工作,改善困难家庭的“生活环境”。将心理疏导与司法救助工作有机融合,以“心治”促“法治”,既解“法结”又化“心结”,疏导抚慰“心灵创伤”。
拓展服务链条
变“就案办案”为“精准长效”
坚持将“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融入救助工作,结合被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期跟踪计划,杜绝“一救了之”。在办理企业侵犯孕期女职工郝某合法权益一案中,新北区检察院协同区妇联将其纳入长期关注对象。
针对救助对象系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没有监护人等情况,采取分期拨付、亲属代管、社区托管等方式,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联合区妇联对因长期被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开展反向审视,牵头召开反家庭暴力工作推进会,督促落实反家暴相关制度机制,并联合辖区相关单位建立反家暴快速联动机制,推进被家暴妇女庇护所建设,切实保障妇女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