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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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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梁溪“放水养鱼”解僵局

日期: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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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丁浩杰)姜某是一名个体香烟零售商,因一笔40余万元的银行贷款未能按期偿还,被银行诉至无锡市梁溪区法院,银行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随后,法院依法对姜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网络查控与冻结。

账户被冻结后,姜某焦急地联系法院。原来,被冻结的银行卡是她的社保卡,该卡一方面有她每月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是基本生活来源;另一方面,这张卡一直被她绑定为店内的收款账户,所有进货结算、日常经营流水均通过此卡进行。

“现在正是销售旺季,客户订货的钱进不来,我也没钱进货,店里的货架都快空了。”姜某向法官解释,她并非想逃债,而是希望法院能暂时解封这张卡,让她抓住旺季盘活生意,这样才能尽快攒钱还给银行。

法院经审查认为,社保卡具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属性,卡内的资金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生活。姜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住院病历复印件,能够证明其患有疾病需要适用社保卡以提供医疗保障的事实,此种情形下冻结社保卡账户会影响其基本生存权益。同时,姜某的社保卡内并无可供执行的大额银行存款,采取冻结措施对申请保全人胜诉权益的实现并无必要性,同时该卡作为被告主要经营工具,且正值经营旺季时,冻结账户不利于债务的最终化解。

法官通过调取账户流水,证实该卡确实频繁用于姜某零售店的货款结算,具有明显的经营性特征。如果持续冻结,不仅会断掉姜某的生活来源,更会使其经营停滞,彻底丧失履行能力,陷入“因执行而更无力履行”的恶性循环。

经与申请保全人银行充分沟通,阐明“放水养鱼”方能实现双赢的道理,法院最终依职权对该社保卡账户予以解封,并明确告知姜某,解封是为了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正常经营,但经营收入必须优先用于清偿银行债务。

账户解封后,姜某迅速恢复经营,生意日渐红火。一个月后,她主动来到银行,筹集了部分款项,请求双方和解。最终,姜某与银行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当场履行了第一期欠款,并表示将用后续经营收入按月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