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温情守护老人“安居家园”
日期:04-21
本报通讯员 赵雨秋 沈 佳
本报记者 王晓红
陈某等三人亲属与某养老机构产生纠纷,经新沂市法院判决,该养老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这家养老机构为公办民营性质,院内住着近两百位五保、低保、困难、空巢及高龄失能老人,是辖区养老保障的重要兜底场所。机构除经营房屋和用于日常开支的基本账户资金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养老机构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后,其日常经营陷入了困境:老人的护理、餐饮,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机构水电开销等,一时没了资金保障,老人的生活眼看就要受到影响……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兑现,另一边是两百多位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两难之下,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保障老年人安居生活放在首位,为双方规划定制柔性执行方案。法官首先细致梳理机构运营收支情况,明确不能长期冻结基本账户的执行思路,采取“活封活冻”动态监管模式,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也要保住老人们安稳的“养老家园”。
为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反复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耐心讲解养老机构的特殊运营性质、两百位老人的生活困境。经过多次耐心协调,最终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主动同意解除对养老机构基本账户的冻结。
账户解冻后,法院并未放松监管,而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每季度全面调取账户交易明细,逐笔核查资金流向;要求养老机构单笔5万元以上支出,提前3日向法院报备。法院全程紧盯每一笔资金用途,确保所有费用都用在老人护理、日常开销等“刀刃”上,既让机构能正常运转,也保障赔偿款能稳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