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娇娇)近日,南京市高淳区法院阳江法庭依托“8+2+N”工作机制,将调解阵地搬到群众“家门口”,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保住了邻里情谊,实现案结人和。
老李与老赵是多年邻里,却因琐事发生口角,拉扯间老李不慎摔倒,手腕受伤。就医治疗后,老李花费医疗费、误工费共计上万元,他认为伤情系老赵所致,要求全额赔偿;而老赵觉得自身也有委屈,不愿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协商无果后,老李将老赵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卜志良受理案件后,仔细查阅案卷,确认案件事实清晰,但考虑到两人是多年邻居,若简单判决,只会加剧矛盾、破坏邻里关系。为此,卜志良主动走访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件前因后果,又前往村委会调查核实,精准摸清矛盾根源,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为实现就地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将临时法庭“搬”到两人所在的村委会,并邀请村委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保障双方诉讼权利,细致倾听双方诉辩意见,全面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最终,在“法庭+村委会+司法所”的协同调解下,老赵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老李也表示谅解,多年邻里重归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