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华 蓉 本报记者 翟 敏
从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执行局到民事审判第一庭,再到如今的车桥法庭,员额法官颜路路工作近十年,岗位在变,角色在变,但那份扎根泥土、心系群众的情怀从未改变。她用女性特有的细腻与坚韧,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温润而坚定的足迹。
民一庭的案件多涉及建设工程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复杂,利益纠葛深重。但颜路路深知,法官手中的法槌,不仅敲定是非,更关乎营商环境的好坏。
颜路路曾办理过一起入户门订购合同纠纷,B公司以“未收到第三方工程款”为由,长期拖欠A公司20余万元货款。面对这起典型的利用优势地位设置的“付款前提”条款,她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是简单的合同纠纷,更是关乎中小企业生存困境的缩影。
颜路路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判决中果断否定“背靠背”条款的效力。这一纸判决,不仅为A公司追回了欠款,更向社会传递出“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鲜明信号,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5年11月,颜路路被正式任命为员额法官并来到了车桥法庭。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对群众的赤子之心。
法庭的案件,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看似琐碎,却件件连着民心。面对一对因家庭琐事争吵而起诉离婚的夫妻,颜路路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分别倾听他们的心声。她听出了争吵背后的关心,听出了琐碎之下的依恋。她耐心地穿针引线,用温柔的话语化解坚冰,最终,这对夫妻当场和好,携手撤诉。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颜路路深深体会到,有时候,修复一段关系,比判决更能体现司法的温度。
近十年的时光,如流水般静静流淌。颜路路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基层法院的每一个岗位。她没有豪言壮语,只有脚踏实地;她没有惊天动地,只有润物无声。在执行局,她是攻坚克难的“急先锋”;在民一庭,她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在车桥法庭,她更是群众信赖的“贴心人”。
就像一株向阳而生的向日葵,颜路路始终扎根在基层的沃土里,用女性的柔情与法律的刚毅,守护着公平正义这“最后一道防线”,也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出新时代女干警温暖、璀璨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