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书琴)4月1日国际爱鸟日,恰逢南京市中小学首个春假。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江宁区检察院在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法治共建点,组织开展“守护蓝天精灵,共赴爱鸟之约”主题法治研学活动,带领中小学生走进湿地,近距离感知自然,学习生态保护与法治知识。
当天上午,孩子们与工作人员一同乘轮渡横渡长江,登上瞭望塔观察鸟类栖息地,了解候鸟迁徙习性与生存需求,直观感受鸟类与自然环境的紧密联系。随后,大家走进生态展馆,参观江豚、鸟类、鱼类展厅及湿地科普室,并通过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案例展板,学习野生动物与湿地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依托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法治共建点——由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江宁区检察院、滨江开发区管委会、玄武区法院、江宁生态环境局、江宁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创建,旨在立足区域生态要素与环境条件,打造集生态保护、修复、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综合性共建点,深化“生态岛”法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