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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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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阜宁明察秋毫化解三角债

日期: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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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刘敏 楚士将)近日,阜宁县法院羊寨法庭通过诉讼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一起债权转让纠纷,倒逼债务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6月,郑某因道路施工需要向某公司采购价值20万元的混凝土。施工结束支付部分货款后,郑某于2020年8月向某公司出具了金额为5万元的欠条,并备注“质量问题维修后付款”。此后某公司因差欠公司员工工资,便于2025年3月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倪某并签署了协议,倪某向郑某索要款项时,郑某多次以质量问题拒绝付款。后倪某将郑某、某公司诉至法院。

经审理,承办法官发现郑某与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质量保修期,欠条也未约定还款期限,案涉路面已于2020年8月交付并通行至今,在此之前郑某从未向某公司提出过质量问题,庭审中郑某也仅以欠条中的附条件条款为由拒绝付款。法官敏锐地察觉到郑某是以“对方主张货款,我就提质量问题”的老套路进行抗辩,遂于庭审后提示倪某可采取保全措施倒逼债务履行,引导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郑某在发现其微信、支付宝被冻结无法正常使用后,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分期还款,经协调,双方达成郑某通过向他人借款方式先行向倪某支付2万元、余款3万元平均分6个月偿还完毕的协议,至此纠纷完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