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邗法萱)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法院高新区法庭组织干警前往瓜洲镇鞠庄村村民委员会,针对一起涉农诉讼开展案件现场调解,并同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此前,鞠庄村某村民小组因集体土地租赁纠纷,向邗江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瞿森斌经仔细研判,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为避免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主动联系鞠庄村村委会,谋划开展审前调解工作,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在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瞿森斌组织该村民小组部分代表与承租户齐聚村委会开展现场调解。调解中,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深入剖析案件利害关系。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案涉土地现状基础上签订新的租赁协议,村民小组自愿申请撤回起诉,该起土地租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为推动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纠纷化解后,法庭干警陆长庆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成员身份界定等核心重点,结合法庭审理的真实案例,深入剖析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收益分配过程中的常见矛盾焦点,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助力防范化解基层治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