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基于此,合议庭突破“履行完毕才能修复信用”的常规逻辑,将信用修复关口前移,一致同意:给予李某6个月宽限期,暂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明确告知李某,若到期未足额履行,将立即恢复强制执行处置其名下不动产。宽限期内,承办法官也持续跟进履行进度,2026年1月特意电话提醒李某履行时限。2月底,李某提前20天将剩余8万元赔偿金汇入法院账户,全案顺利履行完毕。
“这起案件的执行没有走‘一限了之、一拍了之’的老路,而是通过灵活调整执行措施,既100%兑现了公益诉讼债权,又帮被执行人修复了信用、重新回归正常经营,是我们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次生动实践。”承办法官表示,未来将继续探索类案的灵活执行机制,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平衡公共利益保障和经营主体纾困需求,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