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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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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以案促廉 院长庭审职务犯罪案

日期: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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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刘艳萍 记者 王晓红)3月31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作超主审并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职人员受贿案。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连云港海警局、连云港海关、徐圩纪工委等军地机关党员干部200余人通过现场观摩、视频连线的方式旁听庭审,以“沉浸式”司法实践,推动廉政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仲某某在担任该市某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期间,利用工作上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船舶检验、图纸审核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4.4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推进,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痛悔自身因放松纪律要求、偏离廉洁底线,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给个人、家庭及公职人员形象带来严重损害。

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仲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由院领导承办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实景庭审”这一接地气、有实效的形式,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触司法程序、直观感受法律威严,切实认清职务犯罪的危害,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