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璇)近日,泗洪县法院孙园人民法庭高效调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承办法官聚焦劳动者“急难愁盼”,以柔性调解定分止争,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且企业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的处理结果,既高效保障了劳动者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纾困减负,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王某系某物流公司驾驶员,2022年8月在驾车送材料途中受伤,因协商无果,双方之间展开了一场耗时较久的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等拉锯战,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王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物流公司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及未发工资共计27万余元。物流公司不服仲裁,以王某对未缴纳工伤保险存在过错为由而又提起诉讼,请求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至此时,王某受伤事件已过去了三年零六个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秦雷考虑到此案关系到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发展,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矛盾,反而可能会再次引发后续诉讼问题,使双方陷入更长久的讼累。在对案件进行阅卷后,迅速梳理出案件的问题焦点,开展调解工作。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物流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某各项赔偿款26万元。协议签订后,物流公司当场转账完成全额支付,王某确认收款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起历经三年半的纠纷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