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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一纸调解再续睦友情谊

日期: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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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冯卫宁 李锁娜 本报记者 王晓红

仲春时节,邳州市碾庄镇的街巷暖意渐浓,田间新绿漫延,农家烟火袅袅,晕染出这座红色小镇的温润平和。邳州法院碾庄法庭内,承办法官正仔细整理案卷。

几年前,张某与李某看中纸制品餐盒行业前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创业初期,两人同心协力,从原材料采购到客户维护步步扎实,生意迅速步入正轨,收益可观。

然而,随着经营理念的分歧,张某萌生退伙想法。念及多年情谊,双方友好协商后,张某顺利退伙并收回全部投资款,同时签订了分红协议,明确李某需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足额分红。起初,李某按约定支付了1万元分红,剩余款项却迟迟未兑现。张某多次催要,李某要么以经营亏损推脱,要么避而不见,昔日的伙伴渐渐心生隔阂,沟通变为争吵,分红协议成了两人之间的鸿沟。

催要无果后,张某带着相关证据诉至碾庄法庭,要求李某支付剩余分红。承办法官深知,合伙纠纷不仅是利益的纠葛,更涉及到多年并肩的情谊,简单裁判可能会斩断这份旧情谊。

经沟通,法官了解到:张某满心委屈,认定是李某故意拖欠;而李某因被起诉心生抵触,觉得张某不近人情,双方对立情绪突出。贸然调解只会激化矛盾,于是法官决定先推进庭审,让双方充分陈述诉求、出示证据,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确认权利义务。

庭审中,张某情绪激动地诉说合伙期间的付出与催款的艰辛;李某辩称并非故意拖欠,而是现在经营遭遇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双方围绕分红协议效力、款项支付等核心争议各执一词。

庭审后双方情绪得到宣泄,对案件事实和权利义务有了清晰认知,“你们曾是并肩打拼的好友,没必要因这点分红断了情谊,不如坐下来聊聊,寻找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法官的这番话化解了双方的紧绷情绪,两人同意协商。

调解室内,法官从情感入手,引导两人回忆创业时光:“当初你们一起考察市场、熬夜赶订单、上门谈客户,不分你我互帮互助,这份情谊来之不易,不应轻易辜负。”

唤醒情感共鸣后,法官顺势释法明理:“分红协议合法有效,要履行支付义务;但经营困难也确实存在,要多一份体谅。”

在法官的劝说引导下,张某放下执念、同意让步;李某深受触动,承诺全力筹集资金支付分红。最终,两人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李某一次性支付张某8万元分红,纠纷就此了结。两人也解开了心中的疙瘩,重拾往日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