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出台专门方案强化案件质量管理
日期:04-02
本报讯(通讯员 陈田田)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兴化市检察院紧扣最高检年度工作部署,出台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细化工作举措,通过构建“全流程、闭环式”案件管理体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筑牢管理根基。
“三个管理”的落地,关键在把案件管理的螺丝拧紧、把质量管理的关口把牢。该院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由案管部门会同各业务部门协同开展,秉持问题、目标、效果三大导向,推行“常规抽查+专项评查”双轨评查模式,聚焦重点案件、关键办案环节、突出质量问题,通过常态化监管及时纠偏、专项化攻坚破解难题,精准整改司法办案中的程序瑕疵、实体偏差、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让业务管理的统筹性、案件管理的规范性、质量管理的精准性贯穿办案全过程。
在评查组织实施上,厘清权责、细化流程,确保“三个管理”要求落地落细。常规抽查由案管部门牵头推进,每月底推送已结案件清单,督促业务部门完成“每案必检”自查,再随机抽选案件开展复核评查,实现办案质量日常化监管;
专项评查由案管部门统筹、业务部门全员参与,组建骨干评查队伍,每季度分别聚焦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量、刑事案件重点文书、诉讼监督案件质效、起诉质量等不同主题开展专项攻坚,采取“线下为主、线上同步”的评查方式,严格把控卷宗提交、案件评查、结果汇总各环节时限,让专项评查成为破解类案质量问题的“手术刀”。
评查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融合发力,推动办案质效持续提升。通过年度评查方案构建“评查—反馈—整改—提升”全链条工作机制,做实做细评查结果运用,让管理成效转化为办案实效。案管部门全面汇总评查情况,梳理共性、个性问题,形成专项评查报告报主要领导审核;向业务部门书面反馈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邀请业务骨干开展质量讲评,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打折扣,让“数据即责任、质量是生命线”的理念深植每一位检察干警心中。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该院将以评查工作为抓手,持续强化检察管理理念,把牢案件质量关、推动办案标准化、实现管理精益化,让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以全流程、精细化的案件管理,推动每一个案件办准、办实、办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