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婷婷 夏卫萍)近日,东台市法院干警把法庭“搬”到了五烈镇甘港村,通过情景再现的方式,为乡亲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普法课。
活动现场,老张叔第一个开了腔,“法官,我闺女户口还在村里,凭啥分补偿款没她的份?”话音落地,周围几个村民也纷纷点头附和:“是啊是啊,户口在就该有份儿嘛!”
“您闺女去年是不是考上公务员了?”法官许园园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指着法条一语道破关键:“老张叔,您看——新规写得明白,成了公务员,就自动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啦。”
随后,许园园又结合村里“外嫁女”权益纠纷的实际案例,重点解读了法律中“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硬性规定。
“不管未婚、结婚还是离婚,都不能剥夺妇女的集体权益,‘嫁出去的女儿’照样能分集体收益!”这番话让在场的妇女村民们拍手叫好,纷纷说“法律给咱撑了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