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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金湖助力乡村小店提质避险

日期: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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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伍晓伟 柏慧敏)“谢谢崇法官,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许多,今后我一定规范经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近日,金湖县法院法官崇会娴将调解现场搬进一家乡村便利店,通过寓审于教、以案释法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纠纷,助力乡村小店提质避险。

林某利用自家房屋开设了一家乡村小型便利店,经营有十余年,主要为左邻右舍提供日常用品。去年11月,林某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称他违规销售过期“椒酱”,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要求按“假一罚十”支付原告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近段时间接到像林某类似的纠纷案件已有四五起,我们经过综合分析研判认为,存在‘职业打假’嫌疑。”据崇会娴介绍,这些职业打假人开始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将目标瞄准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抗风险能力差的乡村便利店,利用过期商品等问题,进行“靶向购买”并索赔。

为增强乡村经营者法律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崇会娴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机制,联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员,将办案点设在林某的便利店,并邀请附近村居从业者到场旁听。

庭审中,法庭在查明事实后,结合案件着重释法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调解员则从消费侵权典型案例中,破解如何规范进货渠道,怎样做好商品管护和识别,遇到侵权纠纷如何依法解决,为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传“经”授“道”。最终林某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林某退还了货款并对原告进行了适当赔偿,案件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