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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跨域协作护碧水 部门联动守安澜

日期: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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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司法       上一篇    下一篇

3月,南通市启隆镇沿江芦苇初青,一支佩戴着法治徽章的特殊队伍沿着江堤开展巡护。他们手中的队旗上,“崇启海毗邻法治先锋队”几个字在江风中猎猎作响——这支由海门区、启东市以及上海市崇明区7家基层司法所共同组建的队伍,刚刚完成授旗,便投入了首次联合巡江普法行动。

这是海门区司法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深化长江大保护法治实践的一个生动切面。五年来,海门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江海门户”定位,在跨域协作、部门联动、普法深耕三个维度持续发力,构建起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长江生态法治保护网。

跨域协作

打破省际治理壁垒

海门与上海崇明、江苏启东地缘相邻、水脉相连。长江口流域治理曾因行政区划的壁垒陷入困境:交界水域的非法捕捞谁来管?“飞地”上的环境纠纷怎么调?单打独斗往往陷入“看得见、管不着”的困局。

五年来,海门区司法局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推动建立“东滩江海·崇海法桥”公共法律服务联动机制,与崇明、启东签订跨省法律服务协作协议,制定协作清单,定期召开“崇海法治同行”联席会议。三地法治协作从机制共建到资源共享。

今年3月,三地七家司法所联合组建“崇启海毗邻法治先锋队”,这是协作机制从“纸上”落到“地上”的实体化成果。队伍将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江、跨界纠纷调解和生态普法,让法治力量真正覆盖到省际边界的每一寸岸线、每一片滩涂。依托该平台,三地还计划开展“律动长江口”普法行动、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对培训等,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部门联动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守护一江碧水,非一日之功,更非一己之力。五年来,海门区司法局坚持系统思维,在多方联动中找准司法行政的发力点。

海门区司法局全面清理涉江规范性文件,对涉及长江保护的相关规划、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符合生态保护要求。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建立“司法+行政”协同执法平台,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方面形成常态化机制,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与此同时,海门区司法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合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水利等部门,建立健全长江海门段“水陆联动”联合执法机制。陆域在沿江关键点位设立普法宣传站点,以案释法;水域通过执法艇编队水上巡航,对过往船只同步进行登船检查与普法宣讲。五年来,这一“执法+普法”双向发力的模式常态化运行,推动法治安全理念覆盖长江管护“最后一公里”。

2024年,海门区司法局组建“长江法治服务团”,在沿江乡镇设立法律服务驿站,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为退捕渔民转产转业、沿江企业绿色转型提供“家门口”的法律咨询,累计服务群众1.1万余人次。法治服务团还积极参与生态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专业领域,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深耕普法

厚植全民护江根基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五年来,海门区司法局坚持“普法先行”理念,在形式、内容、阵地三个维度同步发力,推动长江保护法从纸面走向江边、走进心间。

多样普法,让法治教育“活起来”。海门区司法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走进区海南小学等学校,通过生动的视频和文字讲解,向师生普及长江保护法核心内容。组织群众代表登上渔政船,前往长江河道零距离体验“户外课堂”,增强群众对长江保护法的理解和认知。

精准宣传,让法治服务“沉下去”。在今年的“律动长江口,法护母亲河”宣传活动上,以“上海首例适用碳普惠替代性修复案”等典型案例,生动诠释了司法创新在破解原地修复难题中的重要作用。

阵地前沿,让法治理念“润无声”。2023年6月,依托青龙港1806景区建设的张謇法治文化园正式开园。这座沿江生态公园以长江大保护为背景,以张謇法治理念为内核,以百年老港为依托,将法治文化融入江畔景致。2025年9月,海门区进一步发布“张謇法治文旅体验线”,这条体验线不仅是领略江清岸绿的生态风景线,更是连接历史法治智慧与当代长江保护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