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顾颖)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因为找不到被告而送达受阻,但南通市通州区法院法官薛卫晶主动奔赴、靠前作为,不仅打通了文书送达“最后一公里”,更以高效便捷的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让纠纷还未“对簿公堂”就实现了“握手言和”。
原告通州某不锈钢厂与被告汤某因货款支付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因汤某“失联”,法律文书送达工作一度受阻。3月20日,通州某不锈钢厂提供线索称发现汤某行踪。得知消息后,承办法官薛卫晶当天下午庭审一结束,便立即赶赴汤某所在的家纺加工厂,开展上门送达。
成功送达,本是此行的核心任务。然而,在与汤某的沟通中,薛卫晶敏锐捕捉到案件就地化解的可能。汤某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其困境主要源于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考虑到双方此前合作关系良好,对立情绪并不激烈,薛卫晶当即询问双方是否愿意现场调解。在征得双方一致同意后,一场特殊的就地调解在厂房内随即展开。
调解现场,法官一方面向汤某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阐明拖欠货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义务、诚信履约;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原告方换位思考,体谅汤某当前的实际处境。
经过法理与情理并重的细致沟通,双方的心结逐渐化解。最终,汤某承诺分期履行付款义务,通州某不锈钢厂亦主动在还款期限和欠款金额上作出让步。薛卫晶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双方签字确认,并表示今后仍愿继续合作、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