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李女士再次走进涟水县综治中心时,手里少了一沓诉讼材料,多了一面锦旗。这面锦旗承载着她对综治中心与法院调解工作的诚挚认可,也记录着她与装修公司之间那场险些对簿公堂的纠纷。
一场装修两肚子委屈
去年李女士与本地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全屋装修合同,施工过程中,双方因材料规格不符、工期延误等问题产生了激烈分歧。李女士称:“装修公司使用的木地板、乳胶漆等材料,与合同中约定的品牌、型号存在明显差异,部分墙面还出现了空鼓、开裂的情况”。
更关键的是:“原本约定的三个月工期,硬生生拖延了两个月仍未完工。”李女士委屈地说道。
而装修公司则辩称:“材料更换是因为市场供应短缺,当时也提前口头告知您了,工期延误则是受雨季天气和小区施工管控的影响,并非公司单方面责任。”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去年底,李女士来到涟水县综治中心,将一纸诉状送到D区的涟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一次“会诊”解决了纠纷
看到李女士的起诉状,涟水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李女士有快速、省心的需求,便向其介绍了涟水法院的先行调解机制,李女士欣然接受。于是该案被委派给涟水法院专职调解员陈军林展开先行调解,作为退休老法官,他对这类纠纷的处理驾轻就熟。
但该案涉及装修质量等专业问题,陈军林意识到光靠一己之力难以说服双方,随即启动了综治中心的协同机制,邀请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驻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对这场纠纷进行一次“多方会诊”。
三路人马,从法律、行业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三个角度,既向装修公司负责人讲明:未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材料不符、工期延误就是违约,肯定要赔偿;又拉着李女士耐心分析: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按期完工,确实构成违约。但天气、小区管控等客观因素也不能不考虑,各退一步,事情就顺了。
几轮下来,装修公司负责人不吭声了。李女士的气也消了大半,私下跟陈军林说:“我不是非要告他们,只要他们把房子弄好,赔偿差不多就行。”
陈军林心里有了数,便立即联合各方组织了“面对面”调解。依托综治中心汇聚的多元专业力量,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装修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确保所有材料符合合同约定,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同时,赔偿李女士违约金1万元。
一站解纷获得了点赞
如今,李女士家的装修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崭新的地板光洁如新,儿子的房间布置得温馨又舒适。看着孩子在房间里开心玩耍的模样,李女士心中的郁结一扫而空,特地来到综治中心表示感谢。
“李女士,能帮您解决问题,我们也特别高兴!”陈军林笑着接过李女士送来的锦旗,“咱们就是专门化解纠纷的,尽管把烦心事留给我们!”
这正是涟水法院与涟水县综治中心通过联动破壁垒,实现共治解纷争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涟水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今年更是在“一站涟心 破壁解纷”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涟”心解破壁解纷提优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在收到诉讼材料后,首先引导群众选择先行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同时积极对接综治中心,及时根据需求引入司法、住建、人社、信访等多方力量实现一站式解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