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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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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亭湖用情执行化积怨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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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周昱)近日,盐城市亭湖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面对这起掺杂着家庭矛盾的执行案件,承办人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依法执行的同时着力化解当事人心结,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系因房屋居住问题产生纠纷。根据生效判决,徐某某需腾退其占用的郑某某名下房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陶鹰峰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双方曾存在亲属关系——徐某某系郑某某的前儿媳。

“如果仅仅是机械地执行腾房,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激化两家人的矛盾。”凭借多年办案经验,陶鹰峰意识到,这起案件表面上是排除妨害,根源却在家庭内部的情感纠葛上。为核实情况,执行团队张贴腾房公告,并到涉案房屋实地走访。经了解,徐某某与郑某某之子婚后曾共同居住在郑某某名下的房屋内。后二人离婚,但徐某某仍在此居住,双方因感情破裂、沟通不畅,导致矛盾逐渐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在摸清来龙去脉后,陶鹰峰明确了办案思路:必须先解开双方的心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后,他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面对面沟通。他没有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引导双方把积攒的情绪和想法说出来。交谈中,从起初的争执抱怨,到后来逐渐平复情绪,双方敞开心扉,讲述了离婚后遗留的心结。在倾听的同时,法官也围绕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经过几轮沟通,双方态度明显缓和。徐某某坦言,自己并非执意不搬,只是心中委屈。几天后,徐某某主动搬离了涉案房屋。郑某某专程打电话向法官表示感谢:“案子结了,我们这事就算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