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三邦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因东营广饶“7·21”较大坍塌事故有关事项,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及原法定代表人李雪萍(342224********1606)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鲁东)应急罚告〔2026〕SG1、1—1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鲁东)应急听告〔2026〕SG1、1—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三、六十四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你们有权自收到上述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5号
联系电话:0546-8335267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链接:
http://www.dongying.gov.cn/art/2026/3/17/art_89276_10466842.html?xxgkhide=1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