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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警惕“三无”医美,健康风险谁来买单?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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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张珊

张女士在王芳美容店(化名),由店主王芳(化名)为其脸部双侧咬肌注射肉毒素“瘦脸针”,支付费用1000元。术后,张女士出现全身乏力、吞咽困难、视力模糊、胸闷气喘等症状,经诊断为肉毒素中毒。

经查,王芳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王芳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其注射所用肉毒素无合法来源,无法提供销售方信息、购货凭证及进口批准文号。相关部门以涉嫌非法行医,对王芳作出行政处罚。随后,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芳美容店赔偿相应损失。

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王芳美容店及王芳无合法医美资质,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来源不明药品,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张女士的肉毒素中毒与该违法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二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芳美容店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合计2万余元。

本案是典型的非法医美侵权纠纷。医疗美容属于医疗活动,需具备严格资质: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美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诊医师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备案等相关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美所用药品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取得注册证书。

无资质医美机构擅自开展注射、激光等医美项目,属非法行医,将被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消费者与无资质机构签订的医美合同无效,机构需返还所得财产。若因医师资质不符导致损害,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消费者选择医美机构时,需坚持“三查”原则: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查药品器械正规批文及溯源信息。切勿轻信宣传、贪图便宜,将健康置于无证行医和非法药品的风险之下。

医美机构需依法依规经营,严禁非法行医、虚假宣传,否则将面临法律惩罚,切实守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