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雪怡 张家宁
一块普通的碱水结面包,入口竟致消费者口腔黏膜化学性烧伤。一边是受伤的孩子与焦急的家长,一边是坚称产品“合规”的商家,这场食品安全纠纷,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
某日,小吴与其母亲到某蛋糕店购买糕点,合计花费37.8元,其中碱水结面包9.9元。离店后,小吴打开包装食用该面包,当即感到舌头不适,当日便前往医院急诊口腔科治疗,被诊断为口腔黏膜化学性烧伤,累计支出医疗费940元。
事后,小吴母亲与蛋糕店协商,提出诉求:退还碱水结面包价款9.9元,支付1000元赔偿款,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但蛋糕店予以拒绝,辩称小吴一方无法证明伤情系食用案涉面包所致,未提供鉴定报告证明面包存在质量问题,损伤也可能源于自身健康或食用方式不当。
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出售的案涉碱水结面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被告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被告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安全,符合“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法定要求。
法院指出,小吴食用案涉面包后立即出现不适,医院诊断的“口腔黏膜化学性烧伤”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说明该面包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会对人体造成急性危害,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蛋糕店提交的证据,既无法证明案涉面包合规,也不能证实小吴的损伤系其他原因导致,其抗辩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蛋糕店退还小吴碱水结面包购物款9.9元,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并承担1000元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更是企业立身之本。此案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仅以符合某项生产标准为由免责,更应树立“结果安全”意识,将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
对于消费者,消费时若发生人身损害,务必第一时间保留问题商品、购物凭证、医疗记录、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协商未果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本案判决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一次食品安全“司法提醒”。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筑牢“舌尖上的安全”司法防线,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