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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那柄枣木法槌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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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文 苑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柄枣木法槌,槌头被岁月摩挲得温润如玉,透出一种深沉的、近乎黑色的暗红。三十年了,它与我,像一对沉默的旧友。此刻,窗外暮色四合,案件的卷宗摊在眼前,我的手指却不自觉地,又一次抚上那冰凉的木质纹理。恍惚间,那一声声槌响,并非回荡在庄严的法庭,而是从记忆的深潭里,闷闷地、一声接一声地传来,带着水汽,带着回音。

我还清楚地记得,五年前,一本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离婚案件,摆上了案头,夫妻分居多年,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因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无法冲出围城。男方在苏州打工,工作原因没时间到现场参加开庭,多次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双方谁都不愿让步,调解效果比较差。如果判决,我考虑到这样的家庭环境对两个孩子的心理会造成严重伤害,案件也不能一拖再拖。于是,在去上海休病假的途中,经庭里同意,特地跨越几百公里前往男方打工的城市,面对面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得知我要去面谈很诧异,也很感动,没想到法官会为了他的婚姻,专程跑一趟。通过面谈并电话征求女方意见,双方最终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达成了调解协议。

我们法官的职责和使命,绝不仅仅是让公平正义体现在纸面的法条适用上,还应当体现在每个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妥善解决的时刻,体现在每个实实在在为民解困、化解纠纷的过程中。

在三十余载的办案中,我看到的不只是一个个法律关系里的“债权人”,更是一个个在生活泥泞里挣扎,将全部希望寄托于几张纸币的具体的“人”。我习惯性留意一些“案外”的东西。我会留意离婚案里,那位妻子在陈述时,下意识反复摩挲婚戒的细微动作;我会在审理一桩邻里打架的赔偿案时,特意去现场看看那堵引发争议的、低矮的院墙;我会在调解商事合同纠纷时,多问一句对方企业是否还有转圜的余地,工人们的工资能否按时发放。

我的书记员曾半开玩笑地说:“吴庭长,您这哪是审案子,您这是在‘过日子’呢。”我听了,只是笑笑。是啊,过日子——法律条文是冰冷的骨架,填充其间的是活生生的人间烟火,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恩义情仇。我们是法官,不是神明。我们无法凭空创造正义,但或许,我们可以尝试去做一个更耐心的倾听者,一个更虔诚的“翻译官”——将生硬的法条,“翻译”成当事人能理解、能接受、能借此安顿身心的道理。这道理,光靠逻辑推演是不够的,它需要一点温度,一点“如我在诉”的笨拙与诚恳。

去年深秋,我审理了一桩劳动争议纠纷。13名原某医药连锁销售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洪泽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拿到案件后,我发现这是群体性诉讼案件,背后还有全市上千名劳动者等着这批案件的结果。考虑到案涉劳动者欠薪的特殊性,要的就是一个“快”字,安抚职工情绪。我随即拨通了该公司负责人电话,了解案情,并多次召集企业、职工“背靠背”“面对面”进行调解,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一案一群”企业微信群组织双方进行疏导、举证、协调,最终仅用10天时间就将这批职工讨薪案办结,顺利为职工们追回了工资款6万余元。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2023年秋季,岔河镇界沟村部分群众阻碍承包大户收割,引发涉群体纠纷,经当地村镇及公安机关多次协调化解未果。为了提高案件办理的效果,我在岔河镇界沟村委会巡回审判,村民们纷纷前来观摩。通过现场开庭、以案释法,先行立案的4起案件,现场撤诉1起、调解2起,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我们又邀请农业专家,结合案例,现场对当前土地流转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向村民们发放宣传手册,积极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赡养等规定,增强村民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这样当场“把脉问诊”,“订单式”法律服务,实现工作重心由“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延伸。

“现在闭庭!”像往常一样,我站起身,将那柄枣木法槌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上。它不言不语,却仿佛诉尽了一切。它度量过财产与权利,更称量过人心与情理。这“如我在诉”四个字,不是写在法典扉页的格言,而是用三十年的时光,一槌一槌,刻进一个法官生命年轮里的、沉甸甸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