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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未”爱守护 法暖成长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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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3月9日,阳光映照在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艳雯芳”家事驿站“未爱守护”展板上,展板上孩子们笑盈盈的合照,将记忆拉回2020年——那一年,由员额法官穆艳、法官助理王雯、书记员卞芳芳组成的“艳雯芳”家事驿站正式启航。如今,驿站规模不断壮大,全院45名志愿者加入其中,女性占比超85%,机制日趋成熟完善。

六年来,“艳雯芳”家事驿站坚守专业化审理,融合法律服务,深耕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成效显著,先后获评泰州市三八红旗集体、普法志愿服务组织之星等多项荣誉,“让爱回家”案例入选全省人民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3月3日,喜讯再传,驿站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法槌起落间,无数失足少年重拾希望,无数破碎家庭破镜重圆;一声声“法官妈妈”,更是镌刻下驿站成员最动人的坚守。

立足审判本位 传递法庭温情

“作为母亲,无论改嫁与否,都应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今天我们必须为她的生活保障拿出可行方案!”庭审中,法官穆艳的语气坚定而严厉。

案件原告小周,出生4个月时因医疗事故致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日常需专人照料。4岁时,父亲因交通事故离世,母亲同年改嫁,此后十几年,小周一直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后来,奶奶病逝、爷爷确诊癌症,无力继续照料,爷爷遂以小周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要求其母亲承担抚养义务。

小周母亲辩称,自己当年“净身出户”,且调解协议约定不再负担小周抚养费用,加之自己在外地组建新家庭、有了孩子,无法贴身陪护。双方分歧巨大,调解陷入僵局。穆艳深知,此案虽可直接判决,但判决不等于抚养义务落地。“艳雯芳”家事驿站团队立即入户走访,了解到小周目前由姑姑帮忙照料,而其母亲改嫁后从未探望、未尽抚养责任。

摸清情况后,穆艳主导双方磋商,最终裁定小周继续由爷爷抚养,其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既减轻了爷爷的抚养压力,也无需母亲从重组家庭中抽身陪护,实现了法理与温情的兼顾。

这样的温情办案并非个例。“开发区法庭统一管辖全区涉未成年人案件,‘艳雯芳’家事驿站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引导等举措,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开发区法庭庭长钱少林介绍,驿站以“爱”为基、以“和”为目标、以“调”为手段,探索多元联动“共解”、网格跨域“网解”、心理疏导“心解”的司法创新模式,实现家事案件与少年刑事案件的专业化审理。

探索多元共治 拓宽帮扶渠道

金秋时节,“艳雯芳”家事驿站的成员们满心欣慰——他们结对帮扶的“堰宝贝”晓鹏,顺利考入姜堰中学。晓鹏与驿站的结缘,并非源于案件纠纷,而是一次法院、社区、学校三方合作活动中的偶然相遇,这种审判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正是开发区法庭的重点工作。

“当时我们在初中部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间隙,我看到一个小男孩伸手想碰桌上的法槌,却又胆怯地缩了回去。”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法官助理王雯记忆犹新。通过与老师沟通得知,晓鹏家境困难,但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针对困境少年,我们开展结对帮扶‘护优行动’,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建立帮扶关系,定期提供资助。”开发区法庭副庭长王海龙介绍,活动结束后,驿站便决定帮扶晓鹏,这一帮就是两年多,直到传来他考入重点中学的喜讯。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案件只是问题的“表象”,根源解决需走出法庭、多方联动。近年来,“艳雯芳”家事驿站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累计开展涉诉困境未成年人“援梦”行动6次,筹措帮扶资金16万元,妥善安置3名“事实孤儿”,帮助2名辍学少年重返校园,用实际行动为困境少年撑起一片天。

弘扬家风文化 筑牢治理根基

以良善家风化解个案纠纷,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是姜堰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艳雯芳”家事驿站办案的关键。

初三学生陈某,结识社会不良少年后,参与拉车门盗窃,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案发后,陈某的母亲难以接受,在法庭上情绪激动,甚至与法官对峙。休庭时,陈某向法官坦言,父母常年争吵、对他缺乏耐心,动辄打骂,他在不良少年群体中,才体会到所谓的“关心”与“重视”。

法官意识到,陈某的行为源于家庭教育的缺位。当庭向其监护人颁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父母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家风引领,不止于案内,更延伸至案外。“艳雯芳”家事驿站聚焦学生群体,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向全区中小学选派17名法治副校长,成立“艳雯芳护蕾爱心园”,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80余次,覆盖学生20余万人次,提升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2025年底起,驿站深耕品牌课程建设,创新推出“学·思·享”思政教育系列法治课程,开展常态化法治课堂9场次,打造的法治微课程获评“泰州市微课比赛一等奖”。

“我们已形成‘先走一步防风险、多走一步解纷争、快走一步提质效’的三步工作法,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实现司法与心理双重保护。”姜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放大“艳雯芳”品牌效应,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深度融合,为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