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将“纸面条款”转为“实践效能”
日期:03-13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孙津哲)3月6日,《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日前,泰州法院举办条例施行宣传贯彻暨地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活动,聚焦泰州调味品、大闸蟹等特色产业集群品牌建设,深化司法与行政协同,推动条例从“纸面条款”转化为“实践效能”,为特色产业发展筑牢全链条、多维度知识产权司法屏障。
活动伊始,随着法槌清脆敲响,泰州高新区法院在现场公开宣判一起某调味品产品包装著作权侵权案,为条例宣传贯彻拉开序幕。该案由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益群担任审判长,他表示,援用条例条文裁判,根据条例指引开展包括调味品产业在内的地方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协同治理活动,既有助于条例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落地生根,更有助于打造地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
“泰州法院为我们相关制度设计、条款规定提供了示范样本和实践支撑,让我们更加从容自信,更有底气!”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处处长张飞飞在宣讲条例时表示。
活动中,泰州相关领导及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参加活动,并就会议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确定了调味品行业“3+1”四方共治的合作意向,在典型案例普法引领、侵权争议联动解决、处罚刑罚双向衔接、指导行业规约制定四方面共同推动调味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活动既是条例施行的集中宣传贯彻,也是司法与行政的协同共治,更是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把脉推进。”专题座谈会上,泰州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广洲表示,全市法院将深耕执法办案“主阵地”,让条例在审判实践中落地生根;勇当服务发展“主力军”,让条例为特色产业发展赋能添翼;奏响协同共治“主旋律”,让条例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