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墩头法庭 麦田里巧调“农时案”
日期:03-06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海法宣)近日,海安市白甸镇某村负责人向海安法院墩头法庭送上锦旗,感谢法庭巧调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揽子解决租金、庄稼收割和土地归还问题。
该村曾将成片土地流转给某种植公司,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租金,双方协商无果,村里诉至法庭。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正值麦子长势旺盛的农时节点,被告希望收割小麦后再退地,原告虽急需租金,也对麦田处置有所迟疑,简单判决恐错过农时、引发新矛盾。
承办法官李芙蓉未简单就案办案,为不误农时、不伤农心,她将调解桌搬到田间地头,通过多轮“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兼顾法律与社会效果的调解方案:被告限期支付拖欠租金,待小麦收割完毕后两个月内,将土地完整归还原告。
该方案既保障了村集体合法权益,也避免承包方前期投入损失,还省去双方另行诉讼的麻烦。调解协议有序履行后,村集体专程赠送锦旗致谢。此次纠纷化解,是墩头法庭从“坐堂审案”到“田间解纷”、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生动实践,彰显了司法机关主动延伸职能、实质性解决矛盾的司法温度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