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城头法庭联合综治中心化解批量物业费纠纷
日期:03-06
本报通讯员 李胜顺 王艺涵
本报记者 王晓红
新年伊始,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城头法庭的立案窗口就热闹起来,辖区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一口气递来几十份物业服务费纠纷起诉状。“法官,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小区业主不交费,小区怎么维护?”对此,小区业主表示:“物管人员收钱不办事,道路坑坑洼洼,排水也不畅,凭啥交物业费?”双方各执一词。
面对这样的局面,城头法庭经研判认为,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反而会让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越积越深。为了尽力还原客观事实,得先深入调查,然后多元调解,通过示范裁判的思路,才能从根本上破解“服务不到位—业主不交费—服务更滞后”的怪圈。这样才能既化解当下纠纷,又能破解长效治理难题。
“以前没物业服务的时候,道路破破烂烂,下雨天积水,垃圾堆在楼下好几天都没人清。”王大爷拉着走访法官的手说道,“后来盼来物业服务公司,本以为情况会好转,结果卫生打扫不及时、飞线充电乱象也没人管,我们心里能舒服吗?”说起现在的小区,居民们很是不满。原来,该小区曾长期处于无物业服务状态,基础设施破败不堪,引入物业服务公司后,又因服务标准没达到业主预期、双方沟通不畅,而陷入治理僵局。
“物业服务纠纷看似是钱的问题,实则是服务与沟通的双重矛盾,必须找准症结,才能从源头化解。”承办法官一边整理走访笔记,一边商量对策。随后,法庭迅速开启“双线调查”模式:一方面主动对接属地镇政府、综治中心,邀请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梳理小区历史沿革与现实治理困境,结合基层治理资源,共同谋划解纷方案;另一方面干警们分成两组,深入小区实地走访,挨家挨户和业主谈心,宣讲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面对业主们的质疑,物业服务负责人连忙解释:“各位业主,实在对不住,前期我们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人手不足,导致卫生清理不及时,后续我们一定整改,也请大家多监督。”一场面对面的沟通,为矛盾化解搭建起了一座桥梁。
在尽力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认识到,判决虽能定分,但无法覆盖所有潜在争议。最终,城头法庭确立了“调解优先、示范引领”的解纷路径。
法庭将大部分案件分流至驻庭人民调解员,法官及助理全程配合,镇政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调解,以“拉家常”的方式与业主深入沟通,消解对立情绪,引导物业与业主换位思考。司法的温度,让矛盾双方逐步消除芥蒂。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反复沟通下,“物业服务与业主交费是共生共荣关系”成为双方共识。“我们愿意拿出诚意,减免业主部分物业费,后续一定提升服务质量,不辜负大家的信任。”物业服务公司的负责人主动承诺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29起物业费诉讼案件全部实现调解或撤诉,更带动超200余户业主主动补交物业费,小区治理逐步回归正轨。
老旧小区物业纠纷是基层治理的共性问题,此次示范诉讼的成功实践,为法庭积累了批量物业纠纷化解的有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