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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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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日期: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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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丁平)“这是什么鱼呀?”“这是中华鲟,长江里的‘活化石’,那些是胭脂鱼,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南京法院的干警们热情地向市民讲解。2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之际,南京市中级法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举办“法护长江五载 共助绿水安澜”主题增殖放流活动。

一尾尾中华鲟顺着水流跃入长江,游向江水深处,泛起一圈圈涟漪。放流现场,来自南京外国语学校、金陵中学、高淳区阳江小学等学校的30余名学生,小心翼翼地将鱼苗放入滑道。此外,南京中院环境资源法庭的干警在活动现场向孩子们介绍增殖放流的意义,并赠送《以案释法 漫画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案释法 漫画长江大保护》等环保普法书籍,一颗颗生态保护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种下。

经科学论证,此次活动定向投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150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2000尾,以及长江流域南京段特色区域性物种代表长吻鮠2000尾、铜鱼1000尾,对补充长江南京段珍稀物种种群、维护长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流域生态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的专家在活动现场进行指导,确保放流科学、安全。

“回顾这五年,南京法院始终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司法使命,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守护一江碧水提供司法保障。”南京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绚凌表示,南京法院将进一步健全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为建设美丽江苏、美丽南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