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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三十余起纠纷,何以“一锤定音”

日期: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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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底,涟水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前排起长长的队伍——三十余名神情焦虑的劳动者,手中紧紧攥着几乎相同的劳动争议起诉状,全都指向同一家企业。

“法官,公司说搬新厂,可公告上却写入职‘新公司’,那我们这么多年不是白干了。现在还以旷工为由开除我们,这合理吗?”面对承办法官吴卫苹,首位前来咨询的工人老陈眉头紧锁,道出了三十多名工友共同的心结。

原来,该企业因原厂房合约到期,便在相邻地块租赁了新厂房,要求全体人员平移至新址工作。但搬迁公告中一句“生产线调整合并到新公司”,被员工们解读为用工主体变更、工龄将面临“断档”。一场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就此引发。

通过细致的庭前调查和证据梳理,吴卫苹发现了一个被员工忽略的细节:在“问题”公告发布后,公司还发送过一份补充通知:保证进入新厂区上班后,仍为原公司员工。于是吴卫苹进一步调取了该企业新旧厂房的租赁合同、社保缴纳主体记录、工资发放账户等关键凭证,并分别询问多名员工、企业负责人。

最终,吴卫苹确定该企业就是“工作地点合理调整”,而非“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只因首份公告起草存在疏漏产生了严重歧义,而后续补救通知又未能有效抵达和说服全体员工,这才导致了大规模的误解与对抗。

员工们因担心工龄等“清零”而拒绝到岗,企业则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矛盾由此激化并诉至法院。

事实清晰了,但吴卫苹没有急于判决。她深知,一纸判决可以判定是非,但难以化解矛盾:“只有将第一个案件判得清楚、解得彻底,才能避免后续三十多个案件反复拉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于是吴卫苹主动开展“背靠背”调解,一方面说服员工其法律权益并未受损,工作关系并未变动;另一方面劝导企业珍惜熟练员工,主动化解隔阂。在她的调解下,原告老陈放下了心结,企业也敞开了大门,双方劳动关系得以成功延续。

最终,该案认定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更关键的是,其余尚在先行调解阶段的三十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在得知这一示范判决后,心中的疑虑烟消云散。他们纷纷参照该案的解决方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与企业达成和解,陆续返回岗位。一场可能影响企业生存与数十个家庭生计的群体性纠纷,在萌芽阶段便得以圆满化解。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尤其是群体性纠纷,首案就是方向标。用最直观的方式明规则、稳预期,让潜在当事人能够预见结果,从而理性选择调解或和解,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 涟水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健对此深有感触。

2025年以来,涟水法院坚持以示范性判决为抓手,对示范案件优先安排公开庭审,同时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有效明确了“自愿离职无经济补偿”“物业缴费与服务质量挂钩”等核心裁判规则,持续提升示范裁判的公信力与影响力,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