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姚永宁 郭芹)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金湖县司法局聚焦监督效能提升,通过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该局坚持聚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年度与月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双备案”制度,凡未纳入计划的均不得进行,从源头减少“随意检查”与“重复检查”。明确监督重点,将监督内容从传统的程序合法性与主体适格性拓展至涉企执法行为规范等,推动监督工作与服务发展大局紧密结合。2025年,他们运用“三张清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27件,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2785.9万元。创新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整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重点执法部门力量,实施“合并联合式”执法检查,2025年共开展联合检查267次,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下降32%。
他们还积极聚焦方式创新,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检查+‘随同式’执法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与全过程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开展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执法问题线索,全面提升执法监督覆盖面。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涉企投诉举报七条规定”等主题宣讲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与“法治大礼包”,推动公众主动参与执法监督,提升群众的知晓度。
与此同时,金湖县司法局还聚焦结果运用,组织各执法部门围绕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共性问题和突出症结查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执法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杜绝“监而不改、督而无果”的现象。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对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对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域,进行专项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人,确定“认识到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