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大督察”机制实现闭环式管理
日期:02-13
(上接A版)淮安中院将政治监督贯穿“大督察”工作全过程,把严的管理、严的监督、严的问责落实到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工作各环节,层层压实管党治院政治责任。目前,全院各部门已报送23项督察工作计划,涉及42批次督察活动,内容既涵盖群众关注的执行案款、诉讼服务、司法救助等工作,也包括“安薪无忧 根治欠薪”等民生实事机制的落实情况。
据该院督察处负责人介绍,在2026年度督察工作安排中,共有27场督察活动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参与,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察发现的问题将依规共享,并作为评价工作、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坚持务实导向
推动“减负担”落地见效
“大督察”工作机制推出后,受到全市基层法院的普遍欢迎。“机制的核心目的虽非单纯减负,但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清江浦区法院一名部门负责人表示。
该机制强调所有执法监督活动必须于法有据、确有必要,严控督察频次,从源头杜绝“随意督察”。淮安中院明确规定,未经报备不得擅自开展督察,确因紧急情况需临时督察的,须经该院主要领导审批。
据了解,淮安中院在督察方式上,倡导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先运用系统数据提取、线上抽查、视频督察等非接触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实地督察;严禁要求基层法院重复报送已录入系统的数据或材料,简化现场督察形式,避免干扰基层正常办案秩序,让基层法院集中精力抓好审判、提升质效。2026年,淮安中院已有4场督察活动通过线上完成。
督察部门还对各类督察活动进行统筹整合,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淮安中院还将通过组建联合工作组,实现“一次进驻、多项检查”,提升督察工作的集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