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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浅议裁判文书撰写的基础与优化

日期: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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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裁判文书的撰写,是法官将抽象法律、繁杂事实与程序正义,凝练为具象、权威且具有说服力司法决定的核心过程。这一过程远非简单的模板填充,而是一场从恪守形式规范到追求实质正义,从解决个案纠纷到引领社会价值的系统性升华。基础夯实与持续进阶之路,可以清晰地划分为三个相互支撑、逐层递进的阶段:追求“形神兼备”的文本建构,实现“互为表里”的流程闭环,最终抵达“法乎其上”的价值创造。

筑基:“形神兼备”的文本建构

一份裁判文书首先必须是规范的“司法产品”,这要求其实现“形”与“神”的有机统一,两者缺一不可。

“形”是文书的骨架与仪表,是司法公信力最直观的体现。它要求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文书样式规范,从当事人列明、程序记载到法条引用、标点使用,都必须精准无误。自媒体时代,一份格式混乱、存在低级错误的文书,极易引发公众对司法专业性和严谨性的质疑。因此,对“形”的恪守,不仅是对技术规范的尊重,更是对司法权威的维护。实践中,这要求法官除了严格遵守前述规定外,还需要密切关注审判管理部门发布的技术指引、上级法院以及本院督查部门的文书评查通报,将规范内化为写作习惯。

“神”是文书的灵魂与核心,即释法说理。释法说理的基本导向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这需要一套清晰的思维方法,“找到问题、分析问题、回应问题”。以一起劳动争议案为例,面对被告缺席、仅有原告单方证据的困境,法官不能简单照单全收;文书需主动“找到”并审查“强制放假”的性质、欠薪计算的准确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定性等隐形争点;继而,通过逐项分析微信聊天记录、考勤截图、工资条等证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回应”并计算出精确的工资、提成、经济补偿。这个过程,正是将“事理”(证据与事实)、“法理”(法律适用)与“情理”(公平原则)相融合,使结论水到渠成,令当事人“胜败皆明”。

进阶:“互为表里”的流程闭环

优秀的文书绝非在庭审结束后才凭空构思,其高质量源于与庭审活动“互为表里”的高效联动与能量交换。

文书是庭审的精华沉淀,庭审是文书的活水源泉。高效的庭前阅卷是起点,帮助法官初步厘清脉络、预判争议,为后续审理和文书框架打下基础。而庭审的核心任务,则是为文书“减负”和“增信”。通过有效的法庭调查和引导辩论,法官可以当庭固定无争议事实、确认证据三性,并将当事人冗长的陈述归纳为精炼的法律事实,直接写入文书。更重要的是,庭审是发现文书“思维盲点”的关键场域。当事人的当庭陈述与激烈辩论,往往能揭示书面材料未载明的关键细节或真实意图。法官需敏锐捕捉,及时追问,使庭审成为检验预判、深化认知的过程。例如,在复杂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对某个条款理解的当庭阐释,可能直接决定争议焦点的最终界定。这种“表里”之间的往返流转,确保了判决书建立在最坚实、最鲜活的诉讼材料之上。

升华:“法乎其上”的价值创造

裁判文书撰写的最高追求,是超越个案裁判,实现规则引领与价值塑造。

文书应成为培育典型案例、填补法律空白的载体。法官应有意识地将文书写作与案例培育相结合,聚焦那些法律适用存在分歧、具有规则创新或价值宣示意义的案件。比如,在办理案件时,要时刻分析当前遇到的困难到底是事实查明上的困难,还是当事人积怨过深导致的难以推进,抑或是法律适用上遇到了不明之处。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况,则要全面检索法律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等案例、上级法院发改案件评析等材料,如果还能确认此处存在空白,则无疑遇到了可以打磨为案例的优质素材。

文书还应主动回应时代关切,弘扬核心价值。一份优秀的文书应展现司法对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与积极引领。例如,一份处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判决,若不仅能认定直接转贷无效,还能通过“穿透式审查”揭穿通过关联公司多层流转资金的复杂规避行为,并精细划分各方过错责任,那么它就不仅解决了纠纷,更明确了司法打击金融违规套利行为的立场,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具备了入选优秀案例或者文书的内在特征。

总而言之,裁判文书的撰写是一场从技术到艺术、从个案到全局的攀登。它始于对“形神兼备”这一基础规范的孜孜以求,成于“互为表里”的审撰联动这一流程智慧,终于“法乎其上”的价值创造这一职业理想。唯有在每个环节都倾注思考、追求极致,方能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看得见的正义”,既定分止争于当下,更引领风向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