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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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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淮安“大督察”机制实现闭环式管理

日期: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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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黄璐 赵大为 本报记者 翟敏

近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印发《关于构建“大督察”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中院对基层法院的执法监督工作进行归口管理与统一实施,实现监督工作的闭环式管理,以监督机制创新将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推进。

淮安中院以“大督察”机制运行为抓手,持续细化举措、优化方式,切实发挥督察效能,为全市法院“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

直面“深水区”发展难题

2025年,淮安法院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理案件128206件,新增8项经验入选上级改革案例,成为全省唯一实现全国“百优庭审”“百优文书”双突破的地区,70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先进典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淮安中院党组更聚焦于当前存在的短板:审判工作服务发展全局的实效有待增强,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的成效有待拓展,从严管理维护司法清明的长效机制有待巩固……在淮安法院深入推进“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的过程中,这些问题日益凸显,影响司法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已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因素。

基于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淮安中院以“督察”为突破口,从机制层面推动变革,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审管办、立案庭、法警支队等多条线监督资源,着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督察处牵头、部门协同”的一体化“大督察”格局,体现了直面问题、深挖根源、着力解决的决心与担当。

该机制不仅从宏观上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合力,还聚焦司法公正、效率、形象等关键环节的“小切口”问题,开展靶向督察,推动系统性破解深层次矛盾。

聚焦使命担当

形成“手拉手”工作格局

“要奋力实现‘十五五’时期法院工作高质量开局,为淮安在现代化新征程上更好展示‘象征意义’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这是2025年淮安中院工作报告作出的庄严承诺。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就必须在督促落实上加大力度。“大督察”工作机制在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督察部门“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察部门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实不实”、查摆问题“准不准”、整改效果“好不好”进行督察,并将各部门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统一纳入审务督察或同期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及“回头看”范围,作为重点内容跟踪督办。

淮安中院将政治监督贯穿“大督察”工作全过程,把严的管理、严的监督、严的问责落实到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工作各环节,层层压实管党治院政治责任。目前,全院各部门已报送23项督察工作计划,涉及42批次督察活动,内容既涵盖群众关注的执行案款、诉讼服务、司法救助等工作,也包括“安薪无忧 根治欠薪”等民生实事机制的落实情况。

据该院督察处负责人介绍,在2026年度督察工作安排中,共有27场督察活动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参与,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察发现的问题将依规共享,并作为评价工作、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坚持务实导向

推动“减负担”落地见效

“大督察”工作机制推出后,受到全市基层法院的普遍欢迎。“机制的核心目的虽非单纯减负,但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清江浦区法院一名部门负责人表示。

该机制强调所有执法监督活动必须于法有据、确有必要,严控督察频次,从源头杜绝“随意督察”。淮安中院明确规定,未经报备不得擅自开展督察,确因紧急情况需临时督察的,须经该院主要领导审批。

据了解,淮安中院在督察方式上,倡导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先运用系统数据提取、线上抽查、视频督察等非接触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实地督察;严禁要求基层法院重复报送已录入系统的数据或材料,简化现场督察形式,避免干扰基层正常办案秩序,让基层法院集中精力抓好审判、提升质效。2026年,淮安中院已有4场督察活动通过线上完成。

督察部门还对各类督察活动进行统筹整合,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淮安中院还将通过组建联合工作组,实现“一次进驻、多项检查”,提升督察工作的集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