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坚
冬日的阳光,柔和地洒在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的田野与塘埂上。2月10日,记者跟随南京市浦口区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庭长鄢志文和法官朱美玲,前往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老杨家中回访。车子在村道上缓缓行驶,后座上,特意准备的大米和牛奶,随着颠簸轻轻晃动。
一年多前,老杨因拖欠社区居委会鱼塘承包费被诉至永宁法庭。承办法官朱美玲回想起初次在法庭见到老杨的情景:“开庭那天,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走进来,脸色憔悴。我们原以为他是消极应诉,见面一谈才知道,那几年他家里老人患病,自己又遭遇严重车祸,腿骨粉碎性骨折,鱼塘实在无力经营,治疗期间连电话都没法及时接听。”
法官多次前往老杨家中和鱼塘实地走访,老杨上有年迈多病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正在读高中的孩子。他腿伤未愈,却仍惦记着那片鱼塘,那是全家未来的希望。社区居委会作为集体资产的代管方,收取承包费是职责所在。
如何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实质性化解矛盾,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永宁法庭刚刚被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正是他们的“长项”。
永宁法庭依托街道综治中心,一次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向居委会详细反馈老杨的家庭特殊情况,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居委会同意减免部分承包费,剩余费用给予两年宽限期,并继续将鱼塘承包给老杨经营。
一纸调解书,为这个家庭保留了生计的“火种”,也消弭了潜在的纠纷。
车子在一片开阔的水塘边停下。老杨早已等在路旁,虽仍拄着拐杖,但脸上气色好了许多,笑容里满是踏实。看到鄢庭长和朱法官带着东西走来,他连忙迎上,不住地道谢。
眼前的鱼塘,在冬日晴空下泛着粼粼波光,记者在塘边能看到增氧机等养殖设备。老杨的家是一栋朴素的农房,门口贴上了崭新的春联,洋溢着年味。他的妻子正在厨房忙着准备年货,见到我们,也擦着手出来热情招呼,嘴里念叨着:“多亏了法庭,帮我们解决了难事,这个年总算能安心过了。”
鄢志文仔细询问了他近期的身体恢复情况、鱼塘经营有什么困难、孩子上学怎么样,并赶到鱼塘边仔细查看着鱼苗的情况,又叮嘱老杨注意身体,有法律上的问题随时可以联系法庭。
往回走时,两位女法官告诉记者:基层法庭处理的,很多就是这样的纠纷。一判了之容易,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还可能激化矛盾。多跑几次腿,多费些口舌,如果能真正帮当事人把疙瘩解开,让像老杨这样的家庭看到盼头,守住他们的希望,社会就多一分和谐和安康。
“这就是‘枫桥经验’在我们法庭的落脚点吧。”鄢志文说。
田埂渐远,鱼塘也已隐入暮霭。但记者知道,那片沉寂的水面下,正蓄着一个家庭等待破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