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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这事耽误不得!”

日期: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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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综 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李涛

“快迟到了这可怎么办……”2月2日早高峰,海门秀山路静海路口车流如织,南通市公安局海门分局城区交管中队执勤辅警施健突然接到指令,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拥堵,需要立即到现场疏导交通。

施健接到指令先期抵达现场,在民警的电台指导下协助当事人通过云处理平台进行事故定责。同时,经过询问得知,一位家长在事故中受伤无法继续驾驶,更让这位家长心急如焚的是,小孩当早的期末考试即将开始。

“孩子的事不能耽误,我来送!”时间不等人,看着家长和孩子焦急的眼神,施健当即做出决定,先送孩子考试。在征得事故当事人同意后,施健迅速协调好现场处置工作,随即启动警用摩托车,一路向着学校平稳疾驰。

望着孩子安全步入校门施健才放下心来,立即返回事故现场完善后续交通疏导工作。当家长得知孩子已顺利参加考试,连声向热心的施警官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