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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为民生“加梯” 为幸福“提速”

日期: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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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郭龙龙)近日,申请执行人卞某、周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维护正义 廉明办案解决民忧”的锦旗送至常州市金坛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何龙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卞某、周某与谢某、蒋某系金坛某小区同一单元住户。该栋楼此前未安装电梯,高层住户出行十分不便,加装电梯成为许多居民的迫切心愿。在单元加装电梯依法获得审批后,却遭到谢某、蒋某的强烈反对。二人不仅在电梯井底部堆放杂物,更在一楼入口处加装防盗门,导致电梯无法施工。

卞某、周某遂诉至金坛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蒋某限期清理杂物、拆除防盗门。二人不服上诉,常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谢某、蒋某仍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何龙迅速赴现场勘查,深入了解矛盾根源,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附注明确的法律后果,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与警示。面对法律强制措施的威慑,被执行人谢某、蒋某态度发生转变,清理了堆放在电梯井的杂物,但对关键障碍——防盗门,仍迟迟不愿拆除。指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为尽快推进电梯安装,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何龙果断采取措施,在申请执行人配合下,依法拆除了该防盗门,并将拆除下的门体交付被执行人。同时,现场张贴法律文书,再次严正告知被执行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电梯安装施工。

电梯安装施工期间,被执行人再次试图阻碍。何龙接到线索后,迅速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置,有效控制了事态。为彻底化解纠纷、确保电梯顺利安装,金坛法院积极请示汇报,推动成立了由辖区政府、社区、公安、法院共同参与的协同应对工作小组,制定详细预案,形成化解合力。

经过多部门持续沟通、联动督导,电梯安装的所有障碍终被扫清,该单元电梯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困扰居民多年的“上楼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