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吴婷
本报记者 王晓红
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课题、新挑战,司法保护不仅要“治病于已发”,更要“防病于未然”。徐州经开区法院将“最严格保护”理念贯穿知识产权审判全过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区域创新法治环境,为高水平创新与品牌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防线。
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强化民事权益保护
“平台转卖网课的这么多,我也是跟风做点兼职,怎么就成被告了?”庭审中,张某有些不解。他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开设网店,通过云盘分享,低价销售某远程教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执业药师考试课件。该教育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徐州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对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依法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该案虽不复杂,却具有典型意义: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售卖盗版课程,并非“随大流”的兼职,而是实实在在的侵权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网络侵权成本低、传播快、取证难等特点,徐州经开区法院在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始终坚持严格保护原则。为提升此类案件处理效率,该院创新推行“示范诉讼+调解”机制,选取典型案例先行裁判,以判促调,带动批量纠纷高效化解。同时运用“要素式”审理,聚焦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规范举证,实现对民事知识产权权益的快速、有效救济。
严惩假冒伪劣犯罪
彰显刑事司法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死角,刑事审判更是彰显司法态度的关键领域。徐州经开区法院聚焦源头打击与全链条惩治,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在郑某等人假冒“安佳”黄油注册商标系列案中,犯罪网络横跨多省,涵盖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未经许可将国产黄油更换为“安佳”品牌包装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90余万元;薛某、黄某、黎某等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数额巨大。在审理中,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罚金计算等意见逐一回应、依法认定,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薛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扣押的假冒商品及包装材料均依法没收。
该案的审理,清晰传递出徐州经开区法院对知识产权刑事领域的“最严格保护”司法立场:坚持全链条打击,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彻底斩断犯罪利益链;严格依法定罪量刑,综合考虑非法经营数额、坦白、立功、累犯、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确保罚当其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通过高额罚金、没收侵权产品,剥夺再犯能力,形成有力震慑。
此类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结,不仅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净化了市场经营秩序,彰显了刑事司法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零容忍”的鲜明立场。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助力企业源头防范
徐州经开区法院立足审判,主动将职能向前延伸,致力于从源头预防纠纷,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在一起因擅自引用他人4秒短视频引发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被告某网络公司被诉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5万元。徐州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网络侵权因传播虚拟化、即时化,主体认定更复杂,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实际损失或被告获利,法院综合考虑作品类型、知名度、公众号运营情况、侵权情节、维权成本等因素,主持调解。
调解成功后,徐州经开区法院并未就此止步。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新媒体运营版权意识薄弱、素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法院主动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列出加强内容审核、建立内部素材库、定期开展培训等具体措施。回访中,企业负责人表示已全面落实建议,管理制度明显规范。
这正是徐州经开区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写照:通过“法官进百企”、发布审判白皮书、制发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帮助经营主体排查风险、规范经营,真正把知识产权保护防线推进到纠纷发生之前。2025年,该院通过诉前联动调解等方式,成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32起。
面对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涌现的新问题,徐州经开区法院加强研判,提升审理涉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等新型复杂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多元解纷体系,强化与行政机构、行业协会的协同,拓宽纠纷化解渠道,通过持续践行“最严格保护”理念,努力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