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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陈福成:以法为刃让公平正义掷地有声

日期: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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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人物·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表彰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49个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80名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陈福成入选。

“法者,治之端也。每一起案件都必须锚定法律准绳,让正义不偏不倚。”这是宿豫区检察院检察官陈福成从检17年的坚定信条。他深耕基层检察办案一线,累计办理千余起案件,其中,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件、全省典型案例5件,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守正有为检察人”等多项荣誉。

匠心办案

以“极致标准”筑牢法律底线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亲历性审查、精准定性是重中之重。”陈福成始终将案件质量准绳贯穿办案全过程。

为查清一起涉枪案件的案件事实,他不远千里奔赴山区,实地讯问犯罪嫌疑人、走访当地群众,全面核实特殊地域背景,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分类处理,既不纵容违法,也不忽视个案差异,让每一个决定都于法有据、于理应当。

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达6.6亿元的非法经营案过程中,面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开设赌场等罪名争议,他抓住“虚构交易非法资金流转”的核心,和办案组成员精准定性,最终吴某获刑六年六个月,该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办理利用“白条”套现2亿余元的案件时,他和办案组成员深挖案件事实,严格适用刑法相关规定,依法打击电商领域违法犯罪,为区域电商产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邓某、王某二人玩忽职守案,导致100多户农户因假种子绝收、损失30余万元。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他一方面依法追究涉案人员责任,另一方面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多次与案发单位、涉案人员沟通,推动赔偿事宜,最终促成二人筹措35万余元赔偿款,让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救济。

“治罪+治理”并重

以高质效履职助力社会治理

“检察履职的深度,在于以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陈福成始终将依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让检察职能从“办案件”向“促治理”延伸,用法治力量破解治理难点。

他牵头建立了宿豫区电商产业园检察联络站,创新助企服务模式,并作为核心成员定期坐班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他因依法打击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办案质效,多次收到辖区电商平台感谢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他依法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推动企业完善管理,连续三年获评区“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他积极建立案前预防、案中挽救、案后治理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研发“未成年人自我救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课程,深入校园开展普法60余场,入选首批江苏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他办理的王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被改编为国内首部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主题的公益微电影《我的青春,你来过》,在全省中小学播放。部门先后荣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宿迁市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等荣誉。

追求精品

以典型案事例诠释法治精神

典型案例是法治精神的生动载体,更是检察履职的标杆样本。陈福成在每一起复杂案件中深耕细研、精准发力,坚持“办一案、精一案、成一案”,累计办理1件最高检指导性案例、5件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为法治建设注入鲜活的基层检察力量。

在办理未成年人唐某聚众斗殴案时,他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综合考量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在考验期内,唐某屡次违反帮教规定,经多次教育训诫仍不悔改,于是,他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撤销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以精准履职诠释“宽严皆依法”的司法理念。这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也实现了宿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

在办理蔡某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针对蔡某某的监护侵害行为,联合妇联委托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蔡某某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强制亲职教育,引导其改变不当家庭教育方式,重塑良好的家庭关系,既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又推动家庭监护依法规范。该案被省检察院、团省委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陈福成办理的靳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是我省首例首次以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追究刑责的案件。该案先后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典型案例,被贵州、山东等地诸多司法办案单位参考学习。他牵头负责的党建融合业务案例获评江苏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