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多维发力筑牢湿地生态安全屏障
日期:02-05
本报讯(通讯员 吴青颖 记者 张旭)近年,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依托“检·鹤行”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推进“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一体做实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筑牢黄海湿地生态安全屏障。
立足职能定位,精准打击犯罪。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参与案件讨论,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查事实,助力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全链条打击,2起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落实“三个善于”办案要求,严把证据关,对上级交办、督办等重点案件,加强市区两级院联动配合,紧紧围绕行为人主观明知、案涉价值、追赃挽损等开展审查。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主动承担修复责任的行为人从宽处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发挥履职优势,提升工作实效。跨部门组建“检·鹤行”生态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协作等,推进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助力案件办理与生态治理同步。丰富恢复性司法方式方法,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5次,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40余万元。主动借助“外脑”,邀请科研团队开展生态环境评估、修复、治理等工作,积极探索海洋碳汇在司法领域开展生态修复的新路径,推动全国首笔“司法+盐沼+蓝碳”交易落地。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精准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凝聚多元力量,构建保护格局。健全区域配合协作机制,联合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非法拦网捕鱼、捕鸟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4次。加强阵地建设,与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签订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打造集补植复绿区、增殖放流区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鸟类生态修复基地,种植鸟类栖息林30亩,持续改善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相关做法被评为“江苏首届十佳湿地生态修复案例”。打造“检鹤行歌”文化品牌,讲好办案故事,原创的《我的鹤儿我的河》《芳草湖畔》分获全国检察优秀影响力作品、优秀微动漫作品,邀请中国绿发会成员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守护美好生态环境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