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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重新召集召开公告

日期: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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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致: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张露萍的全体继承人

本公司股东陈嬿(身份证号:320114196307082123,持股68.18%)此前拟于2026年1月26日召集召开临时股东会,因部分股东失联缺席,原拟定会议未如期召开。现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法定权利、确保会议决策程序严谨合规,现发布重新召集公告,明确会议相关事宜及会议详情,本公告为法定公告送达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原会议情况及重新召集说明

1、原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上午10:00。

2、重新召集原因:针对持股31.82%的股东(即张露萍的全体法定继承人),公司已穷尽EMS邮寄、电子送达、关联方转达等直接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法定权利,确保每位股东均能充分了解会议议题、获得充足时间准备参会事宜,经公司审慎考量,决定重新召集本次临时股东会,并通过法定公告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切实维护会议决策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3、审议议题不变:(1)确认陈嬿为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授权其代表公司处理位于南京市建邺区茶南仁园1栋7、8、9号房屋的全部租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①向承租人金娟主张2024年7月1日起的租金、占有使用费;②解除与金娟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其腾退并返还房屋;③以陈嬿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参与调解、申请保全、收取相关款项;④处理与案涉房屋租赁相关的其他全部事宜(如与房屋管理方对接、代为支付租金等)。(2)确认上述授权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及后续分配方式。

4、表决方式不变: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重新召集后会议核心信息

现将重新召集后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6年3月20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环陵路99号29幢103室。

3、会议召集人:陈嬿。

4、参会方式:股东本人持身份证明、股权继承相关证明到场参会;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三、送达说明及股东权利提示

1、本公告刊登于《江苏法治报》,为法定公告送达载体,公告期满即完成对全部股东的全部通知义务;

2、全部股东可在公告期内(2月1日至3月20日)与召集人联系,核对股权信息、领取会议材料,逾期未联系或未参会的,视为放弃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提案权,不影响决议效力;

四、召集人及联系方式

召集人:陈嬿;联系电话:13901591618;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环陵路99号29幢103室。

特此通知。

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