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光明: 本所接受任国兴先生委托,指派本律师向你签发催债通知:证据显示:你于2015年8月分两次向任国兴先生借款160万元,后归还60万元,至今尚欠1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请你立即清偿债务。 江苏周秋平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朱英洁律师 2026年1月28日
荣光明:
本所接受任国兴先生委托,指派本律师向你签发催债通知:证据显示:你于2015年8月分两次向任国兴先生借款160万元,后归还60万元,至今尚欠1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请你立即清偿债务。
江苏周秋平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朱英洁律师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