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村居 “融合法庭”显力量
日期:01-27
本报讯(通讯员 张吕靖 记者 翟敏)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顾高人民法庭将审理“搬”到群众家门口,在娄庄镇综治中心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告陈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在乡镇道路上行驶,与行人张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悲痛之余,张某的家属就民事赔偿问题与陈某产生严重分歧,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发生在乡镇,当事人均系当地居民,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矛盾,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顾高法庭决定将该案安排在镇综治中心设立的巡回审判点进行审判。开庭当日,部分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和周边群众旁听审判。
庭审环节结束后,虽然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愈发明晰,但双方在赔偿具体数额和履行方式上仍有分歧,且被告对责任比例的划分仍有不满。为彻底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宣桂根提议启动该镇“融合法庭”的联动调解机制。在“融合法庭”的调解室内,宣桂根与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乡邻情感、家庭实际困难、换位思考等方面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劝导。
被告方的态度渐渐缓和,表示愿意赔偿,但金额太高,无法承受。人民调解员又继续劝解原告缩小分歧,互谅互让。考虑到被告陈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悔过态度,原告在赔偿总额上作出了大幅让步,陈某也表示会尽快筹措资金一次性付清赔偿款项。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