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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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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熟人安排工作 18万元存款被掉包

日期: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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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袁监易 张阳阳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为将他人钱财占为己有,竟两次找人伪造银行存单,假装顺利完成存款,从而骗取现金18万元。2025年11月21日,经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024年12月,李某得知亲友家孩子小董正在求职,便向董家父子表示自己有“关系”,可安排小董进入消防站工作,董家父子一听欣然同意。

其间,李某提醒道:“小董一直没有工作,又有信用卡逾期、征信不良的情况,这会影响找工作,最好在他名下存入一些资产来养征信。”小董父亲老董听后,决定将自己名下22万元的存单转存至小董名下。

此时,李某因生意周转困难且负债在身,遂起意占有这笔钱以填补资金缺口。他先到银行存入100元开具了一张真实存单,随后以此为模版找人伪造了一张22万元的存单。后来,李某得知老董打算将其中18万元存至小董名下,便再次找人伪造了一张18万元的存单。

此后,李某还陪同小董到银行,将22万元存单取现后交还给老董,并协助小董注销了不常用的银行卡。这些举动,进一步加深了董家父子对他的信任。

12月18日上午,老董因工作抽不开身,便请李某陪同小董前往银行存钱。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18万元分成了两笔存入,李某担心事先伪造的18万元假存单失去作用,于是以“这笔钱必须存在一张单子”为由,劝说小董将钱全部取出。小董深信不疑,将18万元取出后等待下午重新办理。

当日下午,李某又以“需尽快提交工作报名信息登记表”为借口,提出两人分头行动:小董前往照相馆拍摄证件照,李某则携带18万元现金及小董的身份证前往银行存钱。随后,李某将伪造的18万元存单交给小董,实际上已将这笔钱占为己有。

12月26日,老董因家中急用钱,持该存单到银行取款,工作人员识别出存单系伪造,随即报警。至此,老董方才察觉自己被骗。当日,李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5年6月10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月17日,通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