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翟敏)1月20日,《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的财会监督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财会监督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明确要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完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以及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条例贯彻“寓监督于服务”理念,妥善处理强化财会监督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要求财政部门、有关部门通过政策解读、咨询解答、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其规范财政、财务、会计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