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楚士将 刘敏)近日,阜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事实难以查清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承办法官在鉴定、诉中、庭后坚持全流程法律释明,通过说理疏导,为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祁某以包工包料方式,将约3米高的工棚屋顶翻新工程交由阙某施工,阙某随即电话联系鲁某,后鲁某喊了大工车某及另外3名小工共同施工,在施工第一天小工邱某踩断祁某提供的梯子横杆坠地导致颅脑受伤。因各方之间均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无聊天记录等,对于阙某与鲁某等人之间是雇佣还是承揽各执一词。
承办法官接手案卷后即发现关键事实难以认定,在鉴定过程中就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情绪对抗激烈;经鉴定邱某构成十级残疾后,调解员、法官助理轮番上阵析法明理,经过多次努力,双方态度由最初的坚决,转变成了“可以接受调解”姿态。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不厌其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分析事故因梯子横杆断裂导致受伤的直接原因、雇佣和承揽的区别及责任大小、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进行说理和疏导,最终说服各方模糊案件事实、采纳法官的调解方案,祁某、阙某、鲁某当场分别向邱某补偿4万元、3万元、3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