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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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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法院发布2025年执行典型案例

日期: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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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韩宝燕

编者按

2025年,淮安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力实施“淮执砺剑”专项攻坚,执结执行实施案件3.73万件(不含保全、监督案件),执行到位65.69亿元,着力打通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得以实现,涌现了一批措施到位、机制创新、饱含司法温度、效果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执行典型案例。

近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在这三万多件案件中筛选出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十个典型案例,涵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精准适用司法惩戒措施、交叉执行打破执行僵局、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方法、依托执行联动破解难题等多个领域,彰显了全市法院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也是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诠释。现选取其中三个典型案例,以飨读者。

“以租代执”,推动关联企业内部重组

2021年1月14日,A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28亿元,用以扩建能繁母猪项目,B公司、C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三家公司均未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向洪泽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洪泽区法院通过线上查询整合上市公司信息,线下实地走访项目场地、与企业沟通谈话,发现C公司为上市企业且处于预重整阶段,其独资的B公司是全国大型能繁母猪企业,业务覆盖多地,三被执行人系关联企业;C公司的能繁母猪项目前期投入巨大,受2023年生猪市场波动陷入债务危机,关联企业正积极自救,而项目停滞、场地闲置造成了严重资源浪费。同时,法院还了解到C公司在2025年有40万头能繁母猪项目的发展计划。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为盘活能繁母猪项目实现多方共赢,法院创新提出“以租代执”解决思路,引导银行与被执行人开展谈判。执行法官对以租代执、分期履行等基础方案及时予以固定,对于难以达成一致的,如首笔还款数、进入预重整的企业是否要还款问题,以“和则两利、斗则两败”理念持续做申请执行人工作,最终双方确认首次还款数额以洪泽场地租金收益640万元为准,预重整企业对案款仍承担保证责任,同时确定每年的还款数额均以该项目租金为限,有效解决了双方争议,并规范了后续还款方式和时间。2025年5月20日首笔租金640万元已到,接盘企业现正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典型意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既关乎金融安全的有效保障,也关乎着陷入债务危机的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洪泽区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以租代执”执行方案,既有效保护了银行的债权安全,又为陷入债务危机的民营养殖企业开辟了自救路径,让投入近亿元的能繁母猪项目得以持续实施。同时,法院通过整合资源盘活闲置资产,推动关联企业内部重组,一揽子化解债务风险,不仅助力预重整企业轻装上阵,更对稳定猪肉市场供应、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实现了金融安全、企业发展与社会利益的多方共赢。

“三步走”,依法分配巧解执行难题

某电气公司于2016年成立,该公司承建的刚性气体绝缘输电项目占地322亩,预计建成后年产值数亿元。然而因资金链断裂,项目陷入停滞,工程款、材料款、工人工资等迟迟无法结算。大量债权人陆续向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此案争议主要在于某电气公司的资产结构较为复杂,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给某典当公司,但施工单位同时主张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此外,还有大量的工人工资与供应商材料款缺口,各方权利冲突较为激烈。经开区法院经分析研判,如果采用传统的“整体挂网评估拍卖”执行方式,即便勉强完成资产处置,也很有可能因权利清偿顺位争议而引发新的纠纷,甚至可能导致部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对此,法院采取“三步走”策略:一是执行资产价值评估分离。考虑到土地、房产的价值与权利主体不同,经与评估机构多次沟通,提出分别对土地价值及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独立、分类评估的要求。经评估资产总价值1977万元,其中土地价值1382万元,地上建筑物价值595万元,资产价值数额界定清晰、主体明确,为后续公平分配奠定了基础。二是整体拍卖与定向引导融合。为避免出现“房地分离”无法交付困境,兼顾资产的实际使用功能,法院仍采取整体拍卖的模式。为了确保土地资源再次合理利用,法院将产业规划要求、投资强度、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环境要求等政策列入拍卖公告提醒,真正实现资产处置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三是拍卖资产依法合理分配。执行资产最终以1710余万元成功拍出后,法院就不同债权人的不同债权性质,依法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土地变现款项被优先清偿某典当公司的抵押债权,地上建筑物变现款项主要用于偿付工程款、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既有效避免了各方的分配争议,又能使得执行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典型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在面对复合产权资产案件时,如何通过正当程序妥善处理,是实现资产高效处置、权益充分保障的重要路径。该案探索出的“分类评估、整体拍卖、定向引导、依法分配”执行模式,在确保执行程序依法顺利推进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不仅实质化解了案件纠纷,更得以让低效用地重新流通,及时释放土地存量空间,保障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充分展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动作为和责任担当。

府院联动,千亩水稻颗粒归仓保全变现

原告戚某与被告陆某、张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戚某向涟水县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陆某承包的1023亩水稻予以查封。鉴于水稻作为季节性作物的特殊性,一旦错过收割期将严重减产,导致保全落空,造成双方经济损失,法院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保全裁定,对1023亩水稻进行“活查封”,允许水稻成熟时由陆某收割,将变现款缴至法院。

2025年11月14日,陆某向法院提出水稻已成熟,申请收割。然而,在收割过程却遭遇水稻变现款缴纳数额争议、土地出租户阻碍、被告其他债权人现场阻挠等三重困境。面对复杂局面,涟水县法院与涉案土地所在党委政府召开联席协调会,确定“先打钱,再收割”,即销售款项必须分批汇入法院案款专用账户的方案。面对群体性土地承包户阻挠,由镇村干部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协助释法明理,同时协调被告对欠付租金先履行部分,余款由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水稻变现款实施诉前保全;对于其他债权人,及时引导其对水稻变现款申请诉讼保全参与分配;对两个身患重疾的债权人,由镇政府先行垫付即将发放给被告的农业补助款,解决他们当前困难。最终圆满解决了水稻保全变现问题,1023亩水稻得以快速收割变现,100余万元的水稻变现款已汇入法院案款账户。

【典型意义】此案的成功处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执行工作中的生动实践。面对季节性极强的被保全水稻,法院并未止步于“一纸封条、一封了之”的静态查控,而是升华为一场与农时赛跑的“动态守护”。法院根据涉农水稻“抢收”的特殊性,果断决策、紧急变现,同时依托府院联动,为1000余亩水稻变现扫清障碍,此举不仅使1000余亩水稻顺利归仓,而且将法律文书的“预期权利”转化为当事人账户中的“真金白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