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许琪琪 本报记者 翟敏
乡村邻里,朝夕相望,却也可能因一棵树、一道墙产生矛盾。朱某与邻居的纠葛就始于南墙外的五棵枫杨树。
朱某家南墙外,谭某等三家共有的自留地上,五棵三十年树龄的枫杨树长势正盛,却悄然成了邻里矛盾的导火索——树根拱裂了朱家的围墙地面,浓密枝叶遮挡了房屋采光。
朱某几番修剪枝杈、上门协商,始终没能解决问题,最终一纸诉状诉至扬中市法院,请求移树并赔偿损失。承办法官常红翻阅卷宗后认为,此案若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加剧邻里隔阂,于是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随后,常红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走进村庄,实地勘验树木长势、围墙裂缝情况,还邀请村中老邻居、调解员到场,一同厘清自留地的四至边界。她把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先耐心倾听朱某的维权诉求,再细细了解谭乙等三人的难处,一句“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慢慢软化了各方的对立情绪。
经过几轮“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朱某一次性支付3.86万元,谭某等三人将整块自留地及地上附属物转让给朱某;今后该地块若遇拆迁征用,相关权益全部归朱某所有,围墙修复费用则由朱某自理。
一纸协议,不仅彻底了结了这起因树而起的纠纷,更弥合了邻里间的人心裂痕。小事不小,枝叶关情。这起乡村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司法力量守护邻里和谐、助力乡村稳定的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