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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李晶莹:初心如磐“护苗人”

日期: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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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人 物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晶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在全省业务实战中表现优异。这位“95后”检察官助理,以五年如一日的坚守与奋斗,在未成年人检察这片广袤的田野上,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检察华章。

精耕细作

在办案中彰显匠心

作为未检战线的老兵,李晶莹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植于心。五年的未检生涯,让她深刻认识到未检工作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未成年人的一生。

在她的办案卷宗里,不仅有严谨的法律文书,更有细致的社会调查与心理评估报告。正是这份“求极致”的匠心,让她总能精准洞察涉案未成年人的差异,并参与“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在辅助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她精准把握涉案未成年人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及帮教条件的差异,协助检察官依法分层处理,对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较大的主犯坚决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并真诚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并参与制定涉及心理疏导、公益服务等的帮教方案,成功引导多名迷途少年重返正轨,该案成功入选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结对帮教优秀案例。

法治播种

在普法中践行初心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学校法治宣讲的带头人,李晶莹深知这句话的分量。她精心准备每一堂法治课,将生硬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案例、有趣的故事和精彩的互动,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5年来,她先后担任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开学季、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多次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在普法过程中收集中小学生反映的违法犯罪线索十余条,对其中一条涉嫌猥亵儿童犯罪的线索及时监督立案,后法院以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为了提升普法实效,她以“紫藤成长驿站”为主阵地,与“紫藤检爱”团队成员密切配合,开展精准普法150余次。推出法治课程“菜单”,让学校按需选课;组建法治宣讲团队,培养“小小法治讲解员”,让每个学生都成为“法治声音”的传播者。这些扎实有效的工作,让她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淮安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洪泽区优秀妇女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善于总结

在创新中贡献智慧

“未检工作不能满足于就案办案,更要推动源头治理。”李晶莹善于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并将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她曾参与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机制文件,将日常帮教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融入制度设计,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建议,为构建“司法、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保护格局贡献智慧。在洪泽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法院成立预防性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基地过程中,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关工作做法被国家级媒体刊载。这些创新举措,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治已病”向“防未病”深化,从源头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从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到业务骨干,5年间,李晶莹用奋斗描绘青春画卷。在荣誉的背后,是她数百次加班的坚守,是数十万字卷宗的积累,是上百场法治宣讲的磨砺,更是对未检事业始终如一的赤诚。

“未检工作,一头承载着法律,一头牵系着未来。这身‘检察蓝’给予我的,不仅是惩治犯罪的利剑,更是护航成长的盾牌,是沉甸甸的守护之责。”李晶莹表示。在她看来,昔日荣誉皆为序章,她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初心始终如磐,那些被引向光明的孩子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便是对她付出的回报。